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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4日

  为全面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进一步做好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京办发 [2012]14号)、《关于组织北京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12]34号)、《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补充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兹制定我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改进

      一、指导思想

  我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师德建设相结合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坚持社会实践工作与青年教师专业特长相结合、与职业发展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搭建平台、建立基地,多方协作、形成合力,为我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奠定人才基础。

  二、工作目标

  青年教师是学校教师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支撑。加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目的是把社会实践作为开展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教师接受真实环境下的思想教育,进行实践学习,入脑入心的重要平台,是把爱党爱国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化为青年教师思想信念和道德意识的必经阶段。青年教师通过社会实践了解国情社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通过社会实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对国家、社会、个人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达到知行统一;通过社会实践,在火热的社会产业环境中开展全面的专业实践,实现专业成长。最终成为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青年人才,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和动力。

  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将促使每位青年教师根据自己特长,在学校整体发展的框架下找到定位,结合国家需求、社会需求、专业成长需求以及自身成长的内在需求,调整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使个人发展与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最终实现教师发展推动事业发展,事业发展带动个人发展的良性循环。

  具体实施中,支持鼓励青年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项目,深入基层开展学习考察、挂职锻炼、调查研究、志愿服务等各级各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级各类实践平台,将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与国情教育相结合,实现信念成长;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实现专业成长;与指导学生相结合,实现教学相长;与产学研协同相结合,实现创新成长。

  三、主要内容

  (一)将社会实践与国情教育相结合,实现信念成长

  通过社会实践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提高青年教师政治理论素质,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通过实践环节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正确认识国家前途命运,正确认识自身社会责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发挥社会实践的重要养成作用,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通过不断的实践锻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青年教师的精神追求,外化为青年教师的自觉行动。

  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选派青年教师到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挂职锻炼;组织青年教师赴革命老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中西部地区、企业、新农村示范点开展学习考察;鼓励青年教师结合学科专业,就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等开展社会调查和课题研究。通过不同形式的体验和践行,使青年教师面向社会,联系实际,把理论通过情感、体验转化上升到思想,最终指导行动。

  (二)将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实现专业成长

  教师社会实践活动的核心是教师发展,引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根据自身职业发展主动选择社会实践种类,结合不同实践平台及各级政策,选择性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促进青年教师个人成长和专业发展为主体,推动青年教师获得或提高与专业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与意识,夯实从事专业研究、学科进步与拓展的基础,提高青年教师的学习力、创新力和协同力。建议青年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开展社会实践工作,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专业师生要到临床一线进修实践;中药学专业师生要深入实验室、下田间、进药企实践锻炼;管理、法学等专业教师到医药管理机构、医院职能部门、司法等相关领域学习实践。组织青年教师至少每半年到基地开展一次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鼓励青年教师将开展社会实践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努力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

  根据实践基础和专业需求,有选择、分步骤地建设实践基地,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保障活动的开展和项目的实施,避免形成实践活动短期化、形式化、一阵风的行为。基地建设要注重专业对口,以人才成长和发展为主要目标,要注重实效,以项目活动的实效性推进为评价标准。在校内也可建设助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实践基地,为青年教师提供多元化的选择,结合新校区建设在房山进行基地建设规划,为未来学校整体向房山地区迁移打好文化基础、实践基础。建立基地工作信息公示机制,每年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各基地开展活动的工作信息。建立基地工作考评机制,按三年一个建设周期,组织专家对基地工作进行考评。建立基地退出机制,对于考评不合格的基地,第二年该基地将被退出。

  (三)将教师社会实践与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实现教学相长

  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多年来蓬勃开展,已经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树立了一定的品牌。依托三下乡、博士团、研究生实践团、大学生暑期实践、辅导员暑期实践、两课社会实践、岐黄志愿者协会、首都学雷锋服务站、红色“1+1”等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也凝练形成了“双色主题教育”的中医药学生德术双馨的人才成长模式。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要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效衔接,通过整体设计形成学校社会实践的完整体系。现有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在设计上提升规模和层次,形成师生有效的对接和互动,按照已有的实践特色及文化品牌,分层次进行开展和实施。

  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学生社会实践有效衔接,能够形成师生在社会大课程、专业大环境下的教学互动。使青年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和学生相互启迪,相互补充,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得以贯通,从而提升实践能力,促进专业成长;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得到有效指导、在团队中尽快提升专业能力、德行素养和社会认知。社会实践作为青年教师职业成长的有效延伸,作为职业发展的有效补充,通过实践载体的选择对专业发展进行有效设计,通过实践的过程对专业发展进行有效历练,通过和学生的互动成长加强对大医精诚专业精神进行不断深化,使青年教师成长为德术双馨的专业人才。

  (四)将社会实践与产学研协同相结合,实现创新成长

  社会实践要从形式走向内涵,以项目为核心,以课题为载体,以创新为目标,以成果为导向,立足中医药行业,发挥技术优势、人才优势,与企业、医院、医药院校、管理及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学习考察、挂职锻炼、调查研究、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年教师在社会实践中结合学科专业,围绕如何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相关课题、项目的申报,形成相应成果,同时加强和相关基地的有效合作,协同发展和攻关,在实践锻炼中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和业务水平,实现创新成长。

  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要重成果,重长效。通过社会实践形成的合作、课题、项目、成果等与学校现有机制、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协同创新机制有效衔接,校内相关部门要在课题合作、基地建设、成果转化、协同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实践成果要在科研评优机制中确认和保障,社会实践的记录要与成果的产业化相结合,与职业成长相结合。在实践中探索学科协同、人才协同、科研协同的新机制,推动学校科技知识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运用,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奠定基础。

  工作体系

  1. 成立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按上级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督促协调。

  2.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党政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方案,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各级各类的社会实践活动。

  3.各相关部门和组织团体要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工作调整,将本部门相关的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整体活动体系中,努力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社会实践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五、实施方式

  全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由《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方案》统领,开展实施。

  1.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安排,积极组织和带领青年教师参与教育部和北京市的重点团队和重点项目。

  2.学校层面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开展重点团队、重点项目活动,规划重点基地的建设,形成学校层面的品牌。

  3.二级学院结合各自专业特色及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实际,为青年教师建基地、搭平台,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创新团队及各级各类的团体组织,结合自身特点灵活开展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实践载体,有活动效果。

  5.完善考核认定机制,鼓励青年教师灵活开展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将个人实践纳入学校整体考核体系,采用多元化方式进行考核。

  六、保障机制

  1. 将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认定考核表》,规定集体和个人参与社会实践的认定标准,作为社会实践工作评优评先的一项参考依据。各二级单位和学院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情况,从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次数、参与实践人次、实践活动质量等方面进行考评。青年教师个人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该教师考核、聘岗、转正定级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2. 加大对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的经费投入,学校将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纳入教师发展中心经费进行统筹。各二级单位要设立专项经费,纳入学院工作预算。此外还应从团队、项目、基地三方面提供保障,通过学校统一的项目化考核体系进行具体实施。

  3. 加大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为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我校品牌。认真总结经验,做好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固化社会实践的成果。

  4. 青年教师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成果,要积极进行科技成果申报,大力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与相关部门在科技成果申报和产学研成果转化中形成有效衔接。

  

  

  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