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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2018年第二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3日

  3月16日上午,我校举行2018年第二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校党委书记谷晓红,校长徐安龙,校党委副书记靳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志华,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翟双庆,副校长王伟,副校长陶晓华以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傅骞,组织部部长曾凤参加了此次学习。会议由谷书记主持。

  会上,靳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两份文件,就文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求进行认真详细解读。

  徐安龙校长从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的角度,表达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个人体会。他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奋斗的历史,要坚持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看待党的奋斗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取得了辉煌政绩。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大担当。一个国家,坚持一条正确的道路走下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需要根本的法治保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思想保证。

  谷晓红书记表示宪法的修正是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需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是一个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维护全民健康和实现国家长远发展出发,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正在铺设一条以人民为中心的“健康之路”。

  随后,谷书记还就干部提拔任用的问题提出几点要求:第一,每位分管校领导要加强与干部之间的谈话与沟通,使谈话达到了解干部思想状况、传达组织意图、加强教育指导的要求;第二,学校纪委、组织等部门要多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认真调查核实、分析研判信访举报等问题,将此作为干部提拔和任用的重要依据,选准用好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第三,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干部各方面的考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要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文:宣传部/图: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