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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举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

作者:党建研究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0日

                                                                                    5月6日至7日,我校党校在太申祥和会议中心举办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班。校领导,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本部各基层党支部书记,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党总支书记和学校专兼职组织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开幕式由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常江主持。

  5月6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吴建伟同志结合条例修订的背景、目的,就如何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切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作了动员讲话。吴建伟书记指出,学习贯彻《条例》是保证高校办学方向的重要保障,是推动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表现。吴书记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充分利用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条例》的要求落实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与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合,将党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活力。

  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马继福同志围绕新修订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背景、目的、原则和重要意义,新条例的新变化、新精神、新要求,认真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以及认真贯彻条例,大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

  5月7日上午,全体参会人员分组讨论了吴书记讲话、马部长辅导报告以及《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院(系)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等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文件。

  党委副书记谷晓红主持了培训班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各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了讨论情况。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常江作了总结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改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培训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条例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学习好、理解好、领会好《条例》的基础上,以贯彻执行《条例》和落实学校党建工作会精神为契机,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所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取得新成效,不断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为学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党校,撰稿人:王超,审核人:马继福,摄影:赵小虎)